1.收到审计报告后及时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根据审计提出问题,逐条明确任务分工、整改措施及时间安排。
2.跟踪落实审计整改进度,负责审计整改结果及支撑材料的统筹工作等。
3.收到审计报告后90日内或整改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向组织实施审计的部门提交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批的审计整改结果书面报告、审计整改情况清单及整改支撑材料。
4.审计整改工作实行问题整改挂单销号机制。组织实施审计的部门对整改责任单位提出的自评整改结果进行审核、认定,对已整改到位的问题予以销号,对未达到整改要求的,退回被审计单位继续整改。
5.被审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办法要求继续认真整改,直到达到审计整改要求。6.组织实施审计的部门对未完成整改事项定期督促、跟踪检查,直至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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